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湖南师范大学。 五、录取原则 (一)湖南省内考生: 1. 对于报考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美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艺术设计与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按综合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其中音乐学、美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艺术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 对于报考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含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二)非湖南省考生: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达到各省份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咨询电话:0731-88872222 监督电话:0731-88872406 3.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 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