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积极推进学校办学的多样化和特色化,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2015〕303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6学年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丽君 副组长:沈琳燕 周 凌 组 员:蒋际明 刘早明 马红卫 应兴达 刘 鸿 二、特长生招生基本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原则;考生自愿原则;体现学校办学多样化、特色化的原则。 三、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招生人数 本校今年面向湖州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体育、艺术两类特长生,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体育类特长生不超过13人,艺术类特长生不超过7人。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条件 1.体育类: (1)个人项目:田径、健美操。要求省级比赛前八名、市级比赛前三名或县(区)级比赛第一名的学生。并符合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 (2)集体项目:足球、篮球。要求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三名或市级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的认定需提供由湖州市教育局师训处开具的证明。并符合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 3.艺术类:限器乐(符合校民乐团编制需要)、声乐两项。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学生;个人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或一等奖)、市级比赛前三名(或一等奖)的学生。本校民乐团建制缺编的乐器(中阮、大阮、琵琶、三弦)可以放宽到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的学生,急需乐器(扬琴、柳琴、唢呐、键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器)放宽到艺术考级6级以上。 以上各类比赛必须是学生在初中阶段进行,申报的特长项目以距中考最近一次比赛成绩为准,且比赛项目必须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它行政部门共同主办。艺术类比赛必须是现场比赛的项目。 四、降分录取办法 中考录取总分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一)体育类 1.个人项目 省级比赛前三名,最多降40分; 省级比赛第四至八名,市级比赛第一名,最多降30分; 市级比赛第二、三名,县(区)级比赛第一名,最多降10分。 2.集体项目 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最多降40分; 市级比赛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最多降30分;市级比赛第二名主力队员,最多降10分。 (三)艺术类 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最多降20分;B级证书、缺编或急需乐器艺术考级6级以上证书,最多降10分; 省级比赛前8名(或一等奖),最多降20分; 市级比赛前3名(或一等奖),最多降10分。 五、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8日。 报名地点:湖州中学体育组 湖州中学艺术组 联系电话: 2133188(沈老师)2133599(周老师)2133818(蒋老师) (二)报名办法: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到学校报名时必须交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或艺术特长水平等级测试)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二份。集体项目主力队员需另交证明原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必须有)及户口本复印件二份; 3.考生本人免冠照片1寸2张(贴于申请表照片处); 4. 《湖州中学2016学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有多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且不能更换。报考体育类特长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病、哮喘病等不适宜运动的疾病。 2.特长项目由我校组织测试认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填报我校特长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其它学校特长生。 4.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将于2016年4月20日前对报考本校的特长生进行资格认定,合格者发放《特长生招收意向通知书》,确认后将合格者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经市高中段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一周无疑的考生取得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 5.若考生被我校招收为特长生,进入学校后,考生和家长必须履行服从学校训练与比赛安排的义务。 六、录取办法 (一)具有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必须填报我校相应类别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则已取得的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自动失效。 (二)中考后,市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和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考生的中考成绩,给予降分录取。考生享受特长生招生降分政策后,不再享受同类别的中考加分。 |